7月25日,《重慶市旅游條例(修訂草案)》提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。該條例修訂草案從重慶實際出發,對重慶市特色旅游業態進行了規范,使我市旅游業發展更具本地特色。
據了解,2010年底,國土資源部命名重慶為“中國溫泉之都”;2012年,世界溫泉及氣候養生聯合會授予重慶“世界溫泉之都”稱號。此外,重慶市內河郵輪、鄉村旅游也特色突出。因此,為了發揮我市旅游優勢,該條例修訂草案對郵輪旅游、溫泉旅游、鄉村旅游等重慶特色旅游方式進行了規范,并要求推廣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,促進旅游購物業發展。
例如,該條例修訂草案規定,旅游資源所在地的居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采取入股、租賃、合作等方式參與所在地旅游資源的開發。鼓勵和支持依法對溫泉資源的保護、開發和永續利用,發展養生、休閑、度假、醫療等旅游項目等。
該條例修訂草案還要求建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,統一受理投訴,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執法聯動,實現信息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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