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日凌晨4點50分左右,浙江寧海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位驢友的報警電話,稱自己跟其余16名上海驢友被困西溪水庫上游峽谷,急需救援。接警后,寧海縣公安局黃壇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、村干部組成多支搜救隊展開搜救。12個小時后17名驢友安全出山。
所謂驢友,就是對戶外運動,自助自主旅行愛好者的稱呼。特指參加自助旅行、一般性探險、爬山、穿越等愛好者。近年來,戶外活動成為年輕人的一項主要休閑方式,越來越多的“驢友”熱衷開展自由行和探險。一些驢友甚至認為,越是地形復雜、人跡罕至,就越能體現冒險精神和勇氣。但是頻發的驢友遇險甚至罹難事件,不僅浪費了公共資源,更令救援人員以身犯險,甚至造成傷亡。據報道,2011年12月,以復旦大學學生為主的18名上海“驢友”前往黃山未開發區域探險時迷路。經當地部門全力搜救后,18名“驢友”安全脫險,但黃山風景區公安局24歲的民警張寧海,卻在營救行動中不幸墜崖遇難;2012年7月,來自駐馬店的8名驢友在內鄉縣北部山區遭受暴雨洪水襲擊,兩名死亡,1名失蹤;11月,來自湖北、四川、陜西的10名驢友徒步穿越陜西省太白縣境內的鰲山,結果遭遇突如其來的暴風雪攻擊被困深山,雖經多方主動救援,最終仍有3人不幸遇難。
已被列入《全民健身條例》的戶外探險活動,是人們認識、探索自然世界之謎的一種方式,是對自我體能與智能的一種挑戰和考驗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自愿參與戶外探險并不是在件壞事。但戶外探險畢竟是個充滿不確定風險的行為,既然是探險,就有可能出現危險,誰都難以預料危險的發生,更沒人愿意看到驢友遇險甚至罹難。這就要求我們的驢友們,應對自己的生命負責,探險前要做足功課,一定要對探險的地方進行全面深化了解,掌握當地地形、近段時間天氣變化等自然情況,盡可能地為自己的探險之旅系上“安全帶”。不要讓“探險游”成了以生命為賭注的“冒險游”。那種一味追求另類刺激,無視惡劣自然環境,把旅游“禁區”當成旅游景區的旅游方式,是不可取的。
當前,我國的戶外運動發展相對滯后,很多所謂的驢友自我規范才能較差。驢友缺少戶外生活自救的經驗,召集與出行又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,為國內的戶外探險埋下了諸多隱患。相比之下,國外的戶外活動組織則更為妥當,管理也愈加規范。在美國許多景區都會設置一些登山小屋,屋內物資設施齊備,可用做登山者避險之用,有些景區還設置有專職的攀登巡守,為登山者提供及時的幫助。新西蘭對戶外探險的推廣、運作、監管采取了以培訓、教育和資質認定相結合的管理模式,國家每年對于各個戶外探險培訓組織,都會提供培訓資金。在我國,戶外探險作為一項體育運動,同樣應得到政府的政策規范和資金支持,最大限度的保障驢友們的權益,促進其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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