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部《旅游法》考驗旅游行業:中國首部《旅游法》國慶實施,能管住不斷上漲的景區門票價格嗎?昨天,全國舉行落實《旅游法》電視電話會,這個問題成為業界熱議話題。
《旅游法》規定,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,門票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,嚴格控制上漲。想提價,應當舉行聽證會。武漢木蘭天池景區負責人朱熙認為,這條并不是簡單限制景區漲價,而是給票價上漲套上制度的籠子。湖北省旅游學會秘書長劉明儉表示,漲價問題管得更多的應是公立景區。國內眾多公立景區坐擁壟斷性資源,本身多是政企一體。主管部門要負起把關責任,不能讓聽證會成擺設。
眼下,旅行社的導游大多是臨時工,臨時觀念也強,引發的投訴最多。按法律規定,旅行社今后應當與導游簽訂勞動合同,支付報酬,繳納社會保險費用。
湖北南方國際旅行社總經理胡三平表示,國內旅行社以散、小、弱為主,多年低水平競爭,毛利率不超過5%。以這樣的經營狀況,絕大多數旅行社養不起正規導游,也招不到高質高價的臨時導游,只能低價雇傭兼職導游維持業務。導游在旅行社拿的錢少,就通過游客購物、自費項目拿回扣。對這一行規,旅行社也管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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