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旅游網:食人部落是個問題。在很多情況下,這種行為源自宗教儀式和迷信,而非處于享用美食的目的,但也并非總是這樣。在十七世紀,有一個法屬多米尼加人觀察到,加勒比人大多會吃掉他們的敵人,以顯示自己的戰績。正如人們所知,法國菜很美味,是目前為止最好的菜肴。即使顧及到本國情結,這么說也不令人吃驚。英國菜位列第二,我很高興能這樣說。荷蘭菜油膩而寡然無味。西班牙菜里面全是植物纖維,幾乎不能算是菜肴,聽起來更像是暴飲暴食。現在這已經得到證實。食人族,就是吃人肉的人,確實存在。長久以來,語言中的故事和
食人部落是個問題。在很多情況下,這種行為源自宗教儀式和迷信,而非處于享用美食的目的,但也并非總是這樣。在十七世紀,有一個法屬多米尼加人觀察到,加勒比人大多會吃掉他們的敵人,以顯示自己的戰績。正如人們所知,法國菜很美味,是目前為止最好的菜肴。即使顧及到本國情結,這么說也不令人吃驚。英國菜位列第二,我很高興能這樣說。荷蘭菜油膩而寡然無味。西班牙菜里面全是植物纖維,幾乎不能算是菜肴,聽起來更像是暴飲暴食。 現在這已經得到證實。食人族,就是吃人肉的人,確實存在。長久以來,語言中的故事和道聽途說,都被證實是事實,證據來自于哥倫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險中,所有船員的親眼所見。隨船醫生在家書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虜,敘述了在一個小島上發生的食人故事,這個小島就是今天的瓜得魯普。 當地居民中的一些婦女曾經做過島民的俘虜,我們向他們詢問,那些島民是怎樣的人,他們回答“加勒比人。”他們一聽說我們憎惡這種人吃人的罪惡行為,感到非常高興……他們告訴我們,加勒比人對待他們的殘忍程度,使人難以置信;加勒比人吃掉他們的孩子,只撫養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。凡是活著的男性俘虜都被帶回去吃掉,那些在戰斗中被打死的敵人,就在戰斗結束后被吃掉。他們聲稱人肉如此美味,世上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與之相提并論;這些都是真的,因為我們在房子里發現了人的骨頭,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吃掉了,只剩下實在太硬,無法食用的部分。在其中一間房屋里,我們發現鍋里正燉著一個人的脖頸……加勒比人抓走戰俘時,將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,以便使男孩長胖一些,但他們想大吃一頓時,就殺死并吃掉男孩,因為他們認為女人和兒童的肉不好吃。當我們去那里的時候,有三個被殘害的男孩跟我們一起逃走。 在哥倫布上一次旅行中,錯將阿拉瓦克語中的“Cariba”聽成“Caniba”,因此,“cannibal”和“Caribbean”源于同一個詞。 此后,類似的描述還有很多,當歐洲人的探險活動開始蔓延,關于食人族的報道大量增加。奧德修斯所遇到的食人族,或者希羅多德、亞里士多德、斯屈波、普林尼所記載的每一個新的發現,都為食人論增加了可信度。在文藝復興時期“人的探索”運動中,也有食人族的記載。維斯普西《旅程》的最早版本中,也用木版畫演示了食人族吃人肉的場景。曾經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觀察者,通過艱苦的努力,得到了關于人吃人的第一手資料。阿芝臺克人從市場上購買奴隸,把他們養胖,“這樣可以使奴隸的肉更有滋味。”其其麥加山谷是“人肉的埋葬之敵”。據說南美的圖皮南巴族會將他們的敵人“吃到最后一片指甲”。漢斯.斯塔登的暢銷小說中,描寫了在1550年前后他被食人族所捕獲,由于食人族的盛宴祭祀儀式被一再拖后,使小說的情節變得令人窒息、毛骨悚然。他對食人儀式的描述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受難者必須忍受女人們的嘲弄,要自己點燃篝火,而他將在火上被燒煮。人們重擊他的頭,腦漿噴濺在地。然后女人們徹底剝掉他的皮,把他的身體弄得很白,并用木塊抵住他的肛門,這樣就不會遺失任何東西了。然后一個男人……將他的胳膊和膝蓋以上的部分砍下來。四個女人將切好的部分抬走,圍著茅屋奔跑、狂歡……內臟部分由女人們保管,她們把內臟煮熟、,做成名為“明戈”的濃湯,供她們和孩子飲用。她們吃掉腸子和頭上的肉。大腦、舌頭和其他可以吃的部位都給孩子們吃。當這些全部做完之后,她們就帶著自己得到的肉回家了……當時我在現場,一切都是我的親眼所見。 在本世紀末期,西奧多.德.布雷在其膾炙人口的美洲旅行小說中,栩栩如生地刻畫了食人族哄烤人的四肢、女人們喝人血、吃內臟的情景。在十七世紀,類似的記載并不多,因為人們對此感到十分恐懼,沒有發現新的食人族和吃人風俗。然而,到了十八世紀,由于有更多人遭遇過食人族,歐洲人重新對此發生了興趣,哲學家們紛紛想借此說明奴隸制度的高尚性。歐洲人想象,在高度文明的基督教國家埃塞俄比亞,仍然存在著專門販賣人肉的屠夫。在十八世紀北美洲的印地安戰爭中,一個馬薩諸塞的民兵驚恐地發現,他們的對手“以最令人感到恐怖的速度” 煎烤著敵人。當雄心勃勃的探險家探索南海時,發現了更多人吃人的例子。在十八世紀的很多故事中,都記錄了美拉尼西亞的食人族,他們看來是最實際的部族了:將俘獲的敵人全部吃掉,絲毫也不浪費,骨頭磨成針,用來縫制帆布。當庫克船長首次遇到毛利人,他們比手劃腳地教他如何剔凈人骨。他的描述在歐洲受到質疑,其代價就是葬送了更多人的生命。關于斐濟食人族的記載,與十九世紀早期歐洲傳教士的敘述很相近,但是,由于其規模龐大,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常規儀式,背離了任何文化意義,“并非只是恐怖的報復行為”,正如衛理公會派教徒在1836年所斷言的,“而是成為對人肉的純粹的喜愛。” 逐一審視這些記錄,其中的準確性值得懷疑。關于食人族的描述可能成為很好的探險素材,能給人們帶來適度的恐懼,使探險家們更容易兜售她們的旅行見聞。在中世紀后期,用這種方法攻擊敵人是絕對奏效的;就像強奸和褻瀆神一樣,人吃人的行為有悖于自然法則,吃人的部族不受法律的保護,因此,歐洲人可以免于任何法律制裁,肆意地攻擊、奴役她們、搶劫她們的財物,進行武力征服。有時候,“人吃人的神話”只是一種有利可圖的臆造:白人調查者驚訝地發現,他們被恐懼的“土著人”誤認為是食人族。圭亞那的羅列被他的阿拉瓦克主人們誤認為食人者。岡比亞的馬尼人認為,貪求無厭的葡萄牙人之所以需要奴隸,很顯然是為了滿足后者放縱無度的食人癖。1792年,當喬治.溫哥華設宴招待達克通道的居民時,當地人拒絕赴宴,懷疑宴會上吃的是人肉。新幾內亞高原上的庫瓦盧人認為,他們的澳大利亞“發現者”是“吃其他人的人。他們到這里來,是為了殺死并吃掉我們。人們不敢在夜里走動。”有關食人族的說法,就像其他一些報道過的謀殺事件一樣:一些人可能要實施謀殺,另一些人為此感到恐慌。 但是,很多已經得到證實的例子表明,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,食人族確實存在。作為一種社會現實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而且,我們從考古學中得到的證據表明,吃人現象非常普遍:似乎在每一塊人類文明的基石下,都堆滿了累累白骨。隨著吃人事件的觀察累計,關于食人族的假設已經被證明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反常行為,違反道德和自然規律,無法繼續。 當然,西方社會中流傳的一些欺騙故事有悖于常理:它們可以稱之為“罪惡”的吃人行為,純粹是出于憤怒的有意識所為。在那里,“惡魔”會將人剁成餡餅,饑餓的人們吃掉他們的同伴,在受到圍困或撤退的極端狀況下,他們也會吃死人。狂亂的暴君們,為了滿足極度的虐待欲望,將敵人的女人和孩子殺害,將肉和血混合在一起,比著敵人吃下去。有人甚至把吃人當作一種刺激:他們把違反倫理作為樂趣,吞噬人肉獲得性快感。最奇怪和殘忍的事情,發生在一個自稱為“阿爾福萊德.帕克的洛基山采礦人身上。 在那樁1874年發生的臭名昭著的案件中,除了有一個人被他從后備開槍射殺,他在其他人熟睡時揭開了他們的頭顱,隨后搶劫了錢物,吃掉了尸體: 經過十八年的獄中生活后,他被刑滿釋放,來到了一個不同的世界,那里的人們懷著好奇心迎接他的到來,甚至封他為“老登山者”。崇拜者拜訪他的墓地,更有諷刺意味的是,為了刺激人們的食欲,有一個大學餐廳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。漢尼拔•雷克特在現實生活中有其他前輩,包括“食肝人約翰遜”,為了給1847年被謀殺的妻子報仇,他專門攻擊克勞印地安人。還有“布羅尼公園的食人者”以瑟.薩賈瓦,他在1981年殺死并吃掉了一個不喜歡的女朋友。在1991年的密爾沃基,杰弗里.達瑪像食人者一樣,是嗜尸成癖的虐待狂,當警察沖進他家里時,發現冰箱里塞滿了尸體碎塊。 即使在西方社會的現代史中,在很長時期內,特定形式的食人行為是得到社會認可和法律承認的。通常情況下,海難和空難中的生還者食用遇難者的肉,獲得求生的力量,有時候,在極端的條件下,他們必須犧牲自己的生命,來解除其他人的饑餓。在早期的現代時期,在用帆船進行艱險的長途航行時,幸存的食人者稱認為是“海員間公認的行為”,是一種“航海準則”。例如,在1710年,失事的“諾丁漢峽谷號”的幸存者,在食用了船上木匠的尸體后,變得“暴躁而野蠻”。在十九世紀,更多報道不時傳來。在描述歷史最著名的海難事件“美杜莎號的沉沒”時,杰利柯將食人情節畫在書中,盡管當時這一說法并未得到證實。小說總是要距離事實更遠。艾哈巴船長追擊大白鯊的,就是因為他要為失去的一條腿復仇:這個故事是根據真實的愛瑟克斯沉船事件編寫的,1820年,船員們曾聚集在一起,決定在今后類似的海難事件中吃人的順序。1835年“弗蘭西斯.斯拜特號“上一位同名的船長獲救,聲稱“吃掉了船上侍者的肝和大腦”。1874年,在印度洋上,一艘被遺棄的運煤船“尤克森號”被打撈上來,在船上的儲物柜里發現了剁好的船員尸體殘片。康拉德作品中不幸的英雄福克,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同伴。1884年,航海準則最終失效,游艇“木犀草號”船主中的兩位幸存者,在經歷了24天饑餓的海上漂流后,殺死并吃掉了一名船上水手。讓他們震驚的是,他們因此而被判刑。 航海法則在陸地上有類似的規定,雖然傳統道德對此從來不予以接納。 例如,1752年,一伙殖民自衛隊的逃兵從紐約出發,逃向法國邊境;他們在半道迷路,食物也吃光了,其中的四、五個人就被其他人吃掉了。1823年,塔斯馬尼亞的一個罪犯,亞歷山大.皮爾斯承認吃掉了一名同伙。他并非是為了生存,而是要滿足上一次逃跑時許下的一個愿望,當時他是叢林中八個罪犯里唯一生還的人。除了阿爾弗萊德.帕克這樣的墮落案件,在十九世紀的北美邊境,經常有迷路的礦工和馬車夫吃死人的事情。在馬克.吐溫的諷刺小說中,就描寫過一群出身高貴的旅客,在來往于圣路易斯和芝加哥的旅途中,錯過了火車,繞道前行時,誤入了一個食人部落。在這方面,最新的報道發生在1972年,當時,烏拉圭老基督徒橄欖球隊搭乘的飛機在安第斯山區墜毀,幸存者靠吃死人肉得以生還。 簡單地斷言“吃人是錯誤的”是遠遠不夠的。如果這樣做,違背了自然規律,即使人們十分饑餓,也沒有足夠的理由用人肉充饑。如果對于一些人來說,這樣做是不正常的,那么,對于另外一些人來說,這就是正常的。食人者永遠能找到理由。有時候,對于航海準則的捍衛者來說,吃人是必須的;換句話說,他們為食人者辯解,認為人肉與其他肉類毫無區別,也是一直能夠食物資源。而對于反對者來說,基于文化的認知和關聯性,人肉不能與其他肉類相提并論:吃人肉雖然能延長個體的生命,卻腐化了群體組織,褻瀆了神,或者使人走火入魔。 在現代社會早期,當西方思想被迫與社會上的自相殘殺現象達成妥協,改革家們決意要從剝削中拯救“人的原始本性”,引發了具有獨創精神的抵抗運動。傳教士拉斯•卡薩斯向新世界的政府者發難,譴責他們的不公正,他從古希臘、迦太基、英格蘭、德國、愛爾蘭和西班牙的歷史中,引述遠古的例子證明,嗜食同類是所有社會必須經歷的一個發展階段。基恩.德.列瑞曾被巴西的食人部落俘獲,他認為,如果食人族知道了圣巴托羅繆慘案, 他們的感情會受到傷害。蒙塔涅的評論“論食人族”被經常引用,來說明歐洲人的自以為是,如何被美洲人的文化所征服,被文藝復興時期“人的探索”運動所推翻。他暗示,盡管在歐洲,有基督文化和哲學傳統的優勢,歐洲人的道德并不比食人族更加高尚,他們只會通過互相殘殺,來表現自己的偽善。 對宗教敵對一方實施的拷打和折磨,波及到法國的每一個人,是“吃活人”,他認為“吃活人要比吃死人更加野蠻……我們只能按照常理推斷,把食人族稱為野蠻人,而不能將他們與我們相比,因為無論在野蠻的每一個層面上,我們都有過之,而無不及。”魯賓遜.克魯索能夠依靠仁慈將星期五的食人習性凈化。他最初的想法是射死每一個遇到的食人族,因為他們“慘無人道,極度野蠻”,但是,現實使他認識到“這些人并不把吃人看作一種犯罪;他們不會因此而自我譴責,或者良心發現……他們不認為這是犯罪……對他們來說,吃人肉就象我們吃羊肉一樣。” 隨著我們對人吃人認識的增加,它所暴露出的問題也愈加尖銳。真正讓我們感興趣的并不是事實本身,或者食人族的道德觀念,而是他們的吃人動機。難道這是飲食歷史中的一部分——使吃人者獲得蛋白質的供給?或者,正如我們在本章中所要表述的,這是食品發展史的一部分——是一項儀式,而不是簡單的食物,人們更注重它的精神意義,而非物質作用?討論上述問題的研究文獻數量眾多,所有文章中都提到一條可靠的結論:食人者吃人,有時或者可能只是為了滋養身體。然而,盡管如此,這不能夠解釋,為什么吃人的風俗在很多文化中得以保留。大多數文章中也提到其他目的:自我轉化,顯示權力,將吃人者和受難者的關系儀式化。這些動機使人們將人肉與其他食物放在同等高度,因為我們吃東西,不僅為了維持生命,也是想讓身體變得更好。我們要分享食物的功效。具體來說,吃人可以使食人族將自己與現代世界的同類聯系起來:那些人能夠吃到“健康”的食品,使身體得到改善,或者已經獲得了世界性的成功,或者處于更高的道德層次,或者更加美麗和純潔。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食人族的飲食習慣和嚴格的素食主義者有很多共同之處。這種將他們與現實世界相連接的傳統,就是本章中討論的主題。 在新幾內亞,有很多過去的食人族——其中一些現在仍保留了吃人的習慣——頭腦中還存在著圍捕和盛宴的記憶,他們告訴人類學家他們的敵人就是“獵物”。在1971年,加蓬部族的人吃掉附近村莊地上的死尸,法庭宣判他們無罪,因為在他們的文化中,這是很平常的事情。26 事實上,食人現象的社會功能與食用功能同時存在。“饑餓的食人者”在不久前的過去,以及現在,都是新幾內亞附近的馬辛島,以及其他東南亞和太平洋島嶼的普通特征。27 但是,其中的大多數人告訴人種史學家,他們將敵人當作“食物”,這似乎掩蓋了此種行為本身的象征意義和儀式邏輯,正如巴布亞的奧洛卡瓦人所說,是為了“捕捉靈魂”,以補償失去的勇士。在奧那巴蘇魯人的食人宴會中,并沒有明顯的儀式特征,人肉被剔除了腸子后,象豬肉或其他獵物的肉一樣擺放;除了吃巫師的肉之外,他們不吃同伴的肉——這個例子顯示出,除了攝取蛋白質以外,食人還有其他的目的。新幾內亞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,來保留叫做nu的東西,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在自然界中無法再生的重要液體。 正常情況下,食人現象是在戰爭時發生的。這并不象時獵取食物,而是敵對勢力間的沖突。即使對于熱衷于嗜食同類的部族來說,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決定的事;受難者將被食用的部分,通常要經過認真的挑選,有時候僅限于很小的局部,通常是人的心臟。這個過程都要伴隨著隆重的儀式。在阿茲特克人看來,吃下戰俘的肉,可以獲得死者的威力:作為補充,捕獲者還將披上死者的人皮,將死者的雙手垂在腰間,作為裝飾。在基督教進入斐濟之前,食人現象大規模存在,顯示出有一些人——頭領和最勇猛的武士——吃人肉作為食物的補充,在殘存下來的人骨上,總是留有肉體折磨的痕跡:這些將人肉與其他動物的肉區分開,人肉被切割得迅速而干凈。人肉是神的食物,食人是人與神交流的形式。食人是進行“象征性統治”的一部分。換句話說,它作為“神化的社會組織”的組成部分而流傳下來,在斐濟,通過“精心安排的生命循環,用未經加工的女人交換被煮過的男人”。 食人者與他們的反對派,總是針對一個問題爭論不休。人吃人絕對不是中立的行為:它對吃人者帶來了影響。反對派認為這種影響是墮落的,正如辛巴達的同伴在吃了人肉后,開始變成了一個“暴飲暴食的瘋子”,在“經過幾個小時的狂飲暴食后”,他看上去“比野蠻人好不到哪里去”。而在食人者的邏輯中,吃人是一種自我完善的方法,是世界上顯而易見的事實之一:食物被重新安排后,并不只是身體生長的必要物質,而且具有象征價值和魔力;他們發現,食物是有意義的。在烹調術被發明之后,這可能是食物歷史上的第二次革命:盡管,據我們所知,吃人的歷史可能比烹調的歷史更悠久,但是,我們只能認為它是第二次革命。因為,雖然人們在饑餓時食用食物,但是,每個人吃東西,都不是單純為了活下去。在任何地方,飲食都是一種文化的轉化——有時是一種魔力的轉化行為。它有著本身的規律。它將個體融入社會,將體弱者變為強健。它改變了人的性格,將世俗行為凈化。它最初看起來象儀式,最終變成了一種儀式。它可以使食物變得圣潔或惡毒。它能釋放能量,成為桎梏,代表獲得或者愛。它能使人們獲得認同。正象歷史上發生的其他革命一樣,當飲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質意義,它就變成了一種儀式。從人吃人到順勢療法,直到健康食品,人們飲食的目的,是凈化人格,增加力量,延長壽命,這些成為人們選擇食品的準則。 飲食與用餐習慣與文化的其他部分緊密相關:具體來說,它們與宗教、道德和醫學共同作用,相輔相成。它們也與飲食過程中的精神認知有關,即“滋養靈魂”,同時,也可以滿足很多世俗的需求,例如健康、美麗和強壯。 眼下,追崇時尚的人士使用健康食品,是為了更加美貌,或者為了提高智力或性欲,或者為了追求心靈的寧靜,也應該被歸于食人者一類,因為他們的目的也是要發揮食物的精神作用。他們也是偉大的飲食革命的一部分, 為食品賦予了新的意義。 在新幾內亞,有很多過去的食人族——其中一些現在仍保留了吃人的習慣——頭腦中還存在著圍捕和盛宴的記憶,他們告訴人類學家他們的敵人就是“獵物”。25 在1971年,加蓬部族的人吃掉附近村莊地上的死尸,法庭宣判他們無罪,因為在他們的文化中,這是很平常的事情。26 事實上,食人現象的社會功能與食用功能同時存在。“饑餓的食人者”在不久前的過去,以及現在,都是新幾內亞附近的馬辛島,以及其他東南亞和太平洋島嶼的普通特征。27 但是,其中的大多數人告訴人種史學家,他們將敵人當作“食物”,這似乎掩蓋了此種行為本身的象征意義和儀式邏輯,正如巴布亞的奧洛卡瓦人所說,是為了“捕捉靈魂”,以補償失去的勇士。在奧那巴蘇魯人的食人宴會中,并沒有明顯的儀式特征,人肉被剔除了腸子后,象豬肉或其他獵物的肉一樣擺放;除了吃巫師的肉之外,他們不吃同伴的肉——這個例子顯示出,除了攝取蛋白質以外,食人還有其他的目的。新幾內亞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,來保留叫做nu的東西,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在自然界中無法再生的重要液體。 正常情況下,食人現象是在戰爭時發生的。這并不象時獵取食物,而是敵對勢力間的沖突。即使對于熱衷于嗜食同類的部族來說,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決定的事;受難者將被食用的部分,通常要經過認真的挑選,有時候僅限于很小的局部,通常是人的心臟。這個過程都要伴隨著隆重的儀式。在阿茲特克人看來,吃下戰俘的肉,可以獲得死者的威力:作為補充,捕獲者還將披上死者的人皮,將死者的雙手垂在腰間,作為裝飾。在基督教進入斐濟之前,食人現象大規模存在,顯示出有一些人——頭領和最勇猛的武士——吃人肉作為食物的補充,在殘存下來的人骨上,總是留有肉體折磨的痕跡:這些將人肉與其他動物的肉區分開,人肉被切割得迅速而干凈。人肉是神的食物,食人是人與神交流的形式。食人是進行“象征性統治”的一部分。31換句話說,它作為“神化的社會組織”的組成部分而流傳下來,在斐濟,通過“精心安排的生命循環,用未經加工的女人交換被煮過的男人”。32 食人者與他們的反對派,總是針對一個問題爭論不休。人吃人絕對不是中立的行為:它對吃人者帶來了影響。反對派認為這種影響是墮落的,正如辛巴達的同伴在吃了人肉后,開始變成了一個“暴飲暴食的瘋子”,在“經過幾個小時的狂飲暴食后”,他看上去“比野蠻人好不到哪里去”。33而在食人者的邏輯中,吃人是一種自我完善的方法,是世界上顯而易見的事實之一:食物被重新安排后,并不只是身體生長的必要物質,而且具有象征價值和魔力;他們發現,食物是有意義的。在烹調術被發明之后,這可能是食物歷史上的第二次革命:盡管,據我們所知,吃人的歷史可能比烹調的歷史更悠久,但是,我們只能認為它是第二次革命。因為,雖然人們在饑餓時食用食物,但是,每個人吃東西,都不是單純為了活下去。在任何地方,飲食都是一種文化的轉化——有時是一種魔力的轉化行為。它有著本身的規律。它將個體融入社會,將體弱者變為強健。它改變了人的性格,將世俗行為凈化。它最初看起來象儀式,最終變成了一種儀式。它可以使食物變得圣潔或惡毒。它能釋放能量,成為桎梏,代表獲得或者愛。它能使人們獲得認同。正象歷史上發生的其他革命一樣,當飲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質意義,它就變成了一種儀式。從人吃人到順勢療法,直到健康食品,人們飲食的目的,是凈化人格,增加力量,延長壽命,這些成為人們選擇食品的準則。 飲食與用餐習慣與文化的其他部分緊密相關:具體來說,它們與宗教、道德和醫學共同作用,相輔相成。它們也與飲食過程中的精神認知有關,即“滋養靈魂”,同時,也可以滿足很多世俗的需求,例如健康、美麗和強壯。 眼下,追崇時尚的人士使用健康食品,是為了更加美貌,或者為了提高智力或性欲,或者為了追求心靈的寧靜,也應該被歸于食人者一類,因為他們的目的也是要發揮食物的精神作用。他們也是偉大的飲食革命的一部分, 為食品賦予了新的意義。 在很多社會里,都有為神圣儀式準備的特定食物:吃了這些食物,人們會感到自己變得圣潔,或者與神或鬼更加親近,有魔法附體。食物中的主食似乎永遠是圣潔的,因為它們在生活中必不可少:它們具有非凡的力量。事實上,主食常常來自于人們的耕作,但這絲毫不會降低它們的神圣性。祭拜耕種之神是祭祀中最低等的儀式,人們每天在田里勞作,彎下腰去開墾、播種、除草和收獲。當耕種之神的賜予被人們所食用,同時意味著神的再生。享用神的恩賜決非不敬,而是供奉神的方法。 在很多文化中,主食都被神化。在基督教中,每當祭祀時,只有用小麥制成的面包可以用作圣餐。同樣的,玉米對于大多數美洲人來說,是神圣的食物,不論它產于何地。不僅美洲的土著人將玉米神話,這種神秘的傳統也傳播到更遠的地方。即使在玉米文化區域之外,甚至在熱帶和亞熱帶的地區,我們也能發現一塊安第斯人的圣地,在那里,玉米被當作圣物,只能小面積種植,而不像在其他地區,玉米是日常飲食中的主食。關于玉米神話的題材,在從圣•勞倫斯到里約尼格羅的作品中,被廣泛引用:神圣的起源和盟約。按照惠邱族的說法,高地上人們分散聚居在墨西哥的幾個州里,玉米是太陽的禮物,由太陽之子賞賜給人們,太陽之女教會人們如何種植。玉米的漫長成熟期和艱苦的勞動,是神對人們的忘恩負義所施加的報復。在惠邱族的笑話中,人們最喜歡的話題是與陰莖崇拜有關,因為它將玉米一樣的種子植入土壤,使大地受孕。玉米的莖被稱為“幼鹿之角”,所有事物都被看作玉米的相似物,或者以玉米來形容,而不像在現在的西方,人們談到食物,總會想到“面包”。玉米是有感覺、意識和靈魂的。薩滿教的道士只有在收獲時節,才能被允許食用玉米。34阿茲特克的女人要先舉行贖罪儀式后,才敢吃玉米。他們拾起每一個散落的玉米粒,否則就會冒犯了玉米,“受到神的指責”。在烹煮玉米時,他們先對著玉米吸氣,這樣他們就不會懼怕火焰。在受到基督教化以后,因為上帝是吃小麥做的食物,當地人已經不把玉米當作神來崇拜,惠邱族人仍然對玉米崇敬有加。因為信奉瑪雅文化,他們將玉米殼用來占卜,相信玉米能夠帶領他們進入來生。 在其他社會中,人們很少認為食物有如此神圣的價值。在儀式中使用的肉類沒有必要這樣圣潔:在歐洲,人們在圣誕節時會食用鵝和火雞,而在美洲人看來,家禽是不能用于圣典的。復活節的羔羊肉,象征著上帝的自我犧牲,但人們絕對不會將它與耶穌的圣體相混淆。但是,在一些比較少見的場合,例如,北美高原上的奧格拉拉人吃狗肉時,通常會認為那是一種宗教食品。狗肉大餐是按照宗教儀式的順序安排的,宰殺之后,人們會哀悼,為失去朋友而傷心。人們會在狗的身上涂上紅色的油彩,象征“紅色的道路,它……代表世界上的所有仁慈“,狗被面向西方擺放,用一個繩子繞在狗的脖子上,法師從后面向狗重擊。 “宰殺的動作之快猶如一道閃電,以保證狗的靈魂能夠超脫到西方,與雷神回合。閃電象征著主宰著人們生死的力量。” 狗肉被烹煮時,不加任何調味料:這是圣潔的食物超越文化之處,人們食用它,是為了救贖,而不是品嘗美味。“ 盡管名聲好的食品通常會用作祭品,但是,儀式過后,被神化的食品要被人們食用,幾乎在每一種文化中都是如此,在神化的食物與可以食用的食物之間,并沒有聯系。最低等級的印度人崇拜牛,所以不吃牛肉。這樣的做法將神圣的食物等同于不潔的肉類,因為后者也是被禁止食用的,包括食肉動物、昆蟲和嚙齒動物。為什么有些食物會被禁止食用,人們總是想找到科學或合理的解釋。在眾多的理論學家中,西塞羅是第一個對此做出解釋的人,他認為禁止食用時處于經濟上的考慮。例如牛肉,它的價值太高,不適合食用,所有將牛肉作為祭祀食物的群體,都要找到儲存牛肉的方法。這當然是錯誤的,因為在很多地方,在屠宰、運輸和擠奶時,牛都是活的,人們能吃到新鮮的牛肉。像印度人一樣,在其他一些將牛作為祭祀品的人們眼中,牛肉的實用價值已經大大降低了。換句話說,因為動物與人的關系密切,人們不再將動物用作祭祀,只有狗和貓還會成為某些部族的盤中之物。另外一個流行的說法是出于衛生的考慮,至少對于一些宗教禁忌來說,是這樣的。在猶太人的《利未記》中,就有一些明令禁止的食物。“我認為,被法律所禁止的食物時不健康的,” 邁摩尼德斯寫道,“豬肉中的水分太多,有太多脂肪……豬的生活習性和肉都很骯臟,令人生厭。“這幾乎令人難以置信,因為很難從清潔的角度,區分出那些肉是可以吃的,那些是被摩西禁止而不能食用的。對于這個問題,只有考古學家瑪麗.道格拉斯為我們提供了合理的解釋,她認為,被禁用的動物,是被人們認為是違法自然規律的動物,這些動物的完整性和神圣性,被陸地生物所破壞,例如爬行動物、長著四肢腳爪的飛禽,或者裂蹄而非反芻動物,比方豬和駱駝。” 要在食物禁忌中找到合理與物質解釋是毫無意義的,因為它們基本上是超理性和超自然的。為食物賦予的含義,就象所有含義,都是人們的約定俗成:最終,都是唯心的。但是,這并不是說,食物禁忌沒有社會功能。它通常以圖騰的形式出現:將崇尚圖騰的人聚居起來,褻瀆圖騰的人身敗名裂。允許食用的食物確定了人的社會歸屬,禁止食用的食物使這種社會認知得到強化。食物上的禁忌往往與集體信仰有關,并起到支持作用,維持著群體向前發展。如果一種食物被認為“不潔”,妨礙人們進入圣潔的世界,那么,這種食物就會被列入食品禁忌之中。也有一些食物是邪惡的,比如伊甸園中的蘋果,它們看上去有益健康,卻使人墮落,遠離神靈,其他食物也會遭到污染。有時候它們無害,有時卻能夠致命,都要依照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定。在斐濟,沒有人敢吃圖騰上的動物或植物,神殿附近的植物,以及長在墓地中的水果,盡管周圍的其他部落可以毫無顧忌地享用。他們認為這些東西能夠使嘴巴潰爛。懷孕的婦女有一些飲食上的忌諱,是有醫學道理的:吃螃蟹和章魚會引發皮疹和肉瘤,母親如果喝了椰子汁,胎兒以后可能會咳嗽。本巴婦女必須防備沒有經過宗教洗禮的人,走過他們的爐灶,否則,小孩吃了鍋中的食物,就會夭折。阿茲特克人說,如果肉掉到燉鍋的鍋沿上,用餐者的長矛就會歪斜,或者,如果用餐這是個女人,她的胎兒就會沾在子宮上。42這些假象的后果,都是給予無知的猜測,沒有任何道理;其中的一些,與廣為流傳的食物的魔法屬性有關,以詭辯的形式存在于社會的每一個層面。 雖然飲食與性存在著互補關系,食物可以滋潤人的性欲,但是所有春藥只能在夜里使用。對此,還沒有科學的解釋。在美食家布里亞.薩瓦蘭的趣聞軼事中曾提到,他向人們證實春藥的功效。做這種研究確實有點不太雅觀, 容易引起憤世嫉俗之人的嘲笑。但是,追求真理總是值得稱贊的。他的一位受訪者承認,在佩里戈爾享用了一道“豐盛的松露雞晚餐后,受到了客人的非禮。“我能說什么,先生?我只能歸罪于松露了。”他的非正式調查顯示,“松露并不是真正的春藥,然而,在特定情況下,人們在食用了松露后,女人變得更加迷人,男人變得更為殷勤。”在每個社會,都有食物魔術師熱衷于研究春藥的研制。這也許能夠解釋,為什么人們曾經發現,在一個舊石器時代的山洞中,存有大量脫落的硼砂碎屑。每一個色情高手都需要這樣的儲物柜: 甘露和椰棗,由大商船從非斯運來 每個人都需要的可口美食,已經撒好了香料 從光滑柔軟的撒馬爾罕到雪松遍地的黎巴嫩 或者類似的東西。在西方傳統中,被譽為數學家和主要科學家的畢達哥拉斯,事實上是一位占星家,他的追隨者相信,他是神靈之子,身體發著金光。他呼吁,“不幸的人們啊,放棄豆子吧!”當時的人們認為,豆子有魔力,能提供“促發情欲的蛋白質”,引發成宣傳小冊子,在倫敦的大街小巷兜售。多數飲食配方認為,豆子除了能使人胃部脹氣外,沒有其他缺點。能夠提高性欲的食品,是竹尖和貽貝,因為它們在適當的角度看來,與男人和女人的生殖器官很相似,或者是少量粘稠的食品,因為它能引起性器官收縮,分泌愛液,僅此而已。食物并不能引發性欲。正如有些食品能夠促進性欲,另外一些食品可以降低性欲,使人們保持貞潔。我們現在要再一次引用感應巫術中一些教義,才能證實我們推薦的食品是有效的。在十二世紀后期,威爾士史僧吉拉爾度斯曾經拜訪了坎特伯雷修道院,他看到, 一種名叫藤壺的北極鵝被用做神甫們的齋戒食品,因為他們認為,這種鵝可以不經過性交,就能繁殖,因此,期望能從鵝肉中得到營養,不必經過兩性媾和,獲得重生。正如我們一會兒就將看到的。在十九世紀初期創立的現代營養學,能夠部分滿足人們保持貞潔的愿望 |